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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分工会民主管理制度
来源: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   发布时间:2015-09-30   点击次数:182

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分工会民主管理制度

 

一、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分工会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教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分工会受学校党委和校工会的双重领导。

 

二、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分工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1、会员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

2、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分工会委员会由选举产生。选举结果报上一级工会组织批准、备案。

3、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是学校工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分工会坚持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下选举会员代表参加学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

4、选举会员代表和工会干部要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候选人名单,要反复酝酿,充分讨论。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实行差额选举。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或不选举某人。

5、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分工会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交由委员会民主讨论决定。

6、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分工会委员会要经常听取会员的意见,认真研究并切实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

 

三、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分工会选举会员代表参加学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的主要职权是:

1、审议工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经费收支情况报告。

2、讨论并决定工会的重大问题。

3、选举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

 

四、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分工会的基本任务是:

1、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利益和民主权利。

2、吸引和组织教职工开展教学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好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管理工作;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完成各项教学科研任务,为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作贡献。

3、发挥教职工群众参政议政的民主渠道作用,代表和组织教职工参与民主决策、民主思想、民主监督。

4、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向教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教育,加强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纪律道德、职业技能的教育,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教职工队伍。

5、维护教职工的学习权利,吸引和支持教职工学习政治、文化、管理知识和科学技术。开展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

6、保障教职工生活福利,协助行政办好教职工集体福利;管理好教职工送温暖互助会;做好教职工劳动保护工作、教职工生活困难补助工作;参与调解劳动争议,努力化解劳动关系中的矛盾。

7、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做好女教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8、坚持工会的例会制度,加强工会分会、工会小组工作;接收新会员,对会员进行工会基本知识的教育。

9、收好、管好、工会经费,依照勤俭节约,量入为出,发扬民主,统筹安排的原则,做到工会经费用得适当,没有浪费,群众满意。管理好工会固定资产和文化活动场所。

 

五、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分工会工作人员要努力做到:

1、勤奋工作,任劳任怨,为教职工办事,做“教职工之友”。

2、努力学习,深入群众,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理论,文化业务水平。

3、坚持原则,不谋私利,扶正祛邪,勇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4、实事求是,作风民主,富于自我批评精神;开拓进取,团结务实,努力提高工会工作整体水平。

 

六、努力建设一支同教职工群众密切联系,热心为教职工群众办事,热爱工会工作的积极分子队伍,依靠他们,采取多种形式,活跃工会工作,增强基层分会工作的活力。

 

七、建立工会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积极分子的培养制度,有计划地对他们进行培养、训练,不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工作水平。

 

八、定期评选、表彰优秀工会积极分子,总结交流先进经验。

 

                                              

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分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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